想要知道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我们需要先分清楚,究竟什么是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务合同,两者的区别又是什么。
首先,我们从法律层面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后确定。劳动者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用人单位的相关的管理,然后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劳务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简单说,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其次,从签订合同的主体来看,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合法成立并正常运作的用人单位,另外一方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则没有对签订合同的主体做要求,可以是个人对个人的,也可以是个人对用人单位的。
然后,我们再看看签订合同双方的地位。从劳动合同的定义,我们就看到了,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劳动者是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加入到了用人单位,是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了。而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这种从属关系,仅仅是一方从事劳务活动,另外一方支付对应报酬。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待遇。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以为着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发放劳保福利,等等。而且劳动者在劳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也是需要用人单位来承担的。而劳务合同的签订,仅仅涉及到的是一个劳务与薪酬的等价交换。既不需要提供社保,也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风险需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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