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由于用工的方式缺乏规范,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为数不少,下面这位刘同学的经历,或许能给大学生朋友们一些启迪。元旦开始,各高校陆续放假。上大一的刘同学打算和其他同学一样,利用寒假时间,做份兼职。1号下午,刘同学在自由大路旁的一家市场内,找到了一份切面销售的工作,当时,双方对用工和工钱结算的方式做了约定。刘同学说,那老板说可以按天给我结工钱,一天50元。我就在那干了。
切面店老板说,她说我做兼职,她说我能干到年底。到1号晚上时,她说老板你看我干得怎么样?我说还行,她说你放心吧,我肯定能给你干到年底。切面店老板说,当初,刘同学承诺,可以工作到春节前,所以自己打算到时候一并给她结算工钱。而刘同学说,按照她的理解,自己的工钱是每天一结算。工作了四天后,5号,刘同学向老板提出结算工钱。刘同学说,他还是不给,他说你得干到哪天我才能给你哪天的钱,同学的钱都是当天结,都找兼职。切面店老板说,我说不能给你钱,我给你,你明天还来吗?我明天找人还是不找人?就是你雇工能不能一天一结?又过了两天,7号中午,刘同学再次向老板提出结算工钱,再次遭到拒绝后,刘同学提出辞职。刘同学说,老板太不守信用了,不能再干了。最后他说,你不管去哪告我,我都不给你结工资了。8号上午,刘同学再次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老板,索要自己的275元工资。
切面店老板说,你要是不告我还能考虑,你要告我就不给你了。作为同学,你不能那么说话,我不差你那点钱,你当时也理解差了。我打算到年底,我一起给你算账。电话中,双方又是好一顿交涉。老板没在店内,最后,他让服务员支付了刘同学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