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丹是重庆科创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袁圆和罗莎分别是重庆传媒职业学院职校和电子工程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3人在7月中旬受聘于一家从事门面转让的代理公司,负责电话营销。本来说好的每月1200元的底薪加提成,但到了9月,他们却没有拿到一分钱。9月16日,在向老板讨薪无果的情况下他们离开了公司。9月28日,3位同学来到团市委权益部求助。
袁圆说,他们原本是和公司签了合同。一式三份,但签完合同后,三份都由公司保留了。合同上写明是每月15日发放工资,他们上班的时候,已经过了发薪的15日。到8月15日,公司以不足一个月为由,说工资要等到9月15日再发。但到了9月15日钱还是没有发下来。“该不会又不发钱吧。”3位学生心里一阵打鼓。
林丹丹坐不住了,没有合同在手,口说无凭,“最后可能连在这里工作的证据都没有。”她想到了打电话给客户,“客户能为我们证明,我们确实在这里工作过。”
谁知,公司老板知道林丹丹给客户打电话,火冒三丈,认为他们透露了商业秘密。9月28日,当3位学生再次到公司索要工资时,双方发生激烈口角,“他们不但不给工钱,还把我们轰了出来。”林丹丹说。
最终,在渝中团区委的协调下,老板同意,于10月15日,支付7月和8月的工资。11月15日,再支付9月的尾款。
“电话营销、卖场临时促销、发卡片、发传单是大学生打工最常见的职业,也是发生薪资纠纷最多的地方。”重庆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咨询师郑勇利说,刚刚踏上社会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要训练自己的判断力,给自己3天的心理预期时间,充分地去了解工作环境,多向周围的老员工询问和学习,如果发现公司不适合自己,别耗着,果断离开。应聘前,大学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查找公司的合法性和口碑。不管是短工还是中长工,或者兼职,都应该说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里面写明薪资,并自己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