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再过一周左右,我市各大高校将陆续迎来寒假假期,不少学生选择利用寒假做兼职,丰富阅历、赚得生活费,这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企业年前的用工难题。不过,律师提醒,大学生缺乏生活阅历,很容易遇到权益受损的问题,大学生在寻
找兼职时,不能做“差不多先生”。
“上海、昆山等地厂直招长期工、寒假工”“急招餐厅服务员,寒假工也可”……这些天,高校校内宣传栏上、qq群里、贴吧里,出现了各种招聘寒假工的信息,其中餐厅服务员、传单发行员等岗位的用工需求量都不小。
1月7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餐厅、超市等商家门前张贴着招聘启事,其中有许多特别注明可招寒假工。“平时我们只招长期工,可是年前人手太缺了,现在连寒假工都成了‘抢手货’。”翠湖四路一家饭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店里雇的几个服务员都要回家准备过年,现在已经有两个人提前回家了,可是生意还得照做,想赶紧招几个寒假工补上。
记者了解到,除了本地市场的需求,还有一些中介发布上海、昆山等地工厂的招聘信息,由于工资高,吸引了部分学生舍近求远前往外地打工。铜陵学院大二学生小王考完试后并不打算直接回家,而是选择去打工,“我们16号就放假了,离过年还有近一个月,中介介绍了上海的一个工厂,工资还不错,我想在年前挣些生活费。”小王说。不过,对于能否如愿拿到工资,小王还有些担忧。
现如今,学生
假期兼职信息的发布渠道越发多样化,从传统的校内公告栏再到qq群、微博等,不过其中往往暗藏陷阱,大学生们很难识别。由于寒假打工工期短、人员流动快、劳务关系复杂,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学生们往往难以维权。
安徽古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然表示,大学生寒假短期工属于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属于劳动关系,故不适用于劳动法,也就不受劳动法保护。大学生在做兼职时,如果通过中介介绍,要找正规的中介,最好选择中介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中介。同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用人单位,然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