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名大学生在游乐场勤工俭学,一次彩排时,演出设备升降机突发故障,其小腿惨遭挤压受伤,住院治疗了一百多天。
本想兼职挣钱,却搭了不少医疗费。事后,眼看都快大四毕业了,这名大学生为索要医药费等赔偿,只好和该游乐场对簿公堂。
晓华在沈阳上大学,2013年5月,为了勤工俭学,晓华在沈阳一家游乐场找到一份兼职。双方签订了一份勤工俭学协议书,协议期限为2013年5月17日至2014年7月1日。
上岗后,该游乐场安排晓华在服务岗位工作,工资标准为每天50元。2013年6月1日上午,在该游乐场参加演出排练退场时,因为演出用的升降机突发故障,晓华的右小腿被设备夹伤,疼痛难忍,几乎晕厥。
事发当天,晓华被送至医院。经诊断,小腿开放性外伤,补充诊断为下肢深静脉血栓。住院治疗数十天后,晓华被诊断为皮肤坏死、小腿挤压伤等。随后,在住院治疗的100多天里,晓华一直由母亲照顾,母亲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正常工作。
该游乐场垫付了晓华住院期间的费用,但在治病过程中,晓华自己还花了医药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事后,晓华因赔偿事宜多次找到该游乐场,双方协商未果,最终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在被告安排的演出排练活动中受伤,被告作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被告在审理中承认是由于机器故障造成原告的受伤,故原告对自己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被告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显示,判令被告游乐场赔偿晓华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2.5万余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安全提醒
大学生校外勤工俭学注意事项
大学生勤工俭学既能减轻家庭负担,又可以起到锻炼自身的作用,但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签订劳务协议;2.防止中介的诈骗;3.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4.不做高危工作;5.女生不单独外出约见;6.需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7.校外兼职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