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国内将进行一轮“人口大迁徙”,无数背着行囊的大学生放暑假了!社会实践、旅行、义务支教……法援妹了解到,大学生们的暑假生活已经安排得满满当当。然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没有选择回家休息,而是走出去锻炼自己。然而,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在打工时难免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难题,法援妹提前为大学生们“洗洗脑”:暑期兼职,你可得长点心!
大学生暑期兼职
辅导考研学生工资拖着不给
网友“霏霏”是山东一所高校的研究生,在校期间由于课余时间充裕,因此想找份兼职工作,挣点外快。2013年12月份,在济南一家考研培训机构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给学生辅导专业课。当时签了合同,上边写了费用和相应的支付时间。半年过去了,按照约定应该支付给她4000元的工资。可是培训机构的济南分公司与总部之间互相推诿不给支付,最终超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一个半月才陆陆续续支付工资。她想咨询律师,这种情况下,可以索要违约金吗?
对“霏霏”的疑问,山东鲁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海良认为,索要违约金首先要看当时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有无约定工资支付数额和时间,以及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是否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如果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索要。如索要无果,可以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维权,索要违约金。
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其与用人单位双方是一种短期的雇佣关系,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维权,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学生打工并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无需劳动仲裁救济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去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罗海良律师提醒,在校学生兼职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入职表、工作证、公司的内部资料、工作照片等。在工作中注意保留,以便产生纠纷时用作证据。
若发生纠纷无须仲裁直接起诉
劳动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此有所涉及,该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大学生打工不是就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在校大学生的人事关系仍在学校,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人身关系,因此他们不具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因提供劳务发生纠纷就不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
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建立的劳务合同关系,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均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发生纠纷后无须仲裁前置程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发传单被撞伤雇主需要赔偿吗?
小王为山东某高校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兼职打工为某家电商场某手机品牌经销商李某某发传单,劳动报酬为50元/天。工作第五天,在闹市发传单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伤,肇事车逃逸,小王住院花费五千余元,用人单位支付二千元补偿后,不再联系。无奈之下,小王来寻求法律援助,想知道:雇主李某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发生纠纷后,需要先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吗?
暑期勤工俭学却遇到了飞来横祸,小王的遭遇令人惋惜。带着小王的疑问,法援妹咨询了山东鲁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海良律师。罗海良认为,小王在李某某授权范围内从事劳动活动,听从其安排,由其发放工资,双方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对此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规定,本案肇事者无牌摩托车驾驶人肇事逃逸,寻找无果,向雇主李某某索要各项赔偿于法有据,因为作为雇主的李某某对雇员小王受到的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扣下押金和证件?这可不能随便给!
大学生暑假打工,发传单、做家教、开办补习班……大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融入社会,积累社会经验,锻炼自我。由于缺乏社会阅历,被黑中介骗钱,被无良老板克扣、拖欠工资。
如今,暑期兼职多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但是,职业介绍中介市场却鱼龙混扎。对此,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刘芹芹律师提醒,学生们要提防非法中介机构。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找工作,或者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或合同。
如何辨别中介机构的资质?首先看职介中心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具备这两证的职介中心,才能从事职业介绍工作。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较显著位置。大学生打工者一定要看清对方营业执照,了解经营范围是否与其所称的相符。
当然,市场上不乏一些招聘单位巧立名目,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报名费和培训费等。罗海良律师特别提醒,应聘者应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保证金以及证件。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坚决不押任何证件,证件一旦流失,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它来买手机等贵重物品进行诈骗或者伪造证件等不法活动。兼职打工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