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暑假,也是大学生兼职打工的高峰期。连日来,多位大学生致电本报,均反映在兼职打工时上当受骗或遭遇纠纷。
大学生提前走出校园接触社会,为何屡屡被黑心商家盯上?他们的受骗经历是否有共同之处?大学生暑期兼职,该做好哪些防范准备?
干了活却拿不到钱
这个暑假,厦大嘉庚学院大一学生徐硕一直奔忙于维权路上。
早在放假前,经别人转手介绍,徐硕从一家团购网站接到一单活儿:帮该网站到岛内外400多家宾馆的6000多间客房内张贴附有该网站广告标识的“温馨提示”标签。
徐硕说,因为是第一次外出兼职,他只是和对方达成口头协议:以每间客房0.8元计算,贴完6000多间客房的酬劳是5000元左右。“因为厦门是旅游城市,不可能每间房都没住客人,所以当时对方也口头答应,无法进入的房间可交由宾馆负责人自行张贴。”
随后,徐硕和其他8名同学从早到晚忙碌了四五天,跑遍对方罗列出的所有宾馆,终于完成了任务。可到了结算酬劳的时候,问题却来了。
对方先是要求他们对每家宾馆都进行回访,之后要他们出示每一间张贴过标签的房间照片,而后是让他们重新检查标语张贴情况,但这些都是在最初对接时并没有提及的要求。再后来,对方就直接拒付酬劳了。
徐硕说,如果当初说清楚有这么多附加任务,他们也不会去接这单活儿,“听说这已不是这家网站第一次欺骗暑期工了,之前和我们对接的人就说漏了嘴:上次接单的大学生因为做得不好,他们就没给钱。”
和徐硕一样,集美大学学生小奕去年在集美一家铝门窗销售公司兼职电话销售,9月份不到3000元的底薪加提成,至今一直没结算完,打电话催,对方负责人开始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说要推迟结算,可后来就是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了。
交了钱却拿不回来
大学生暑期兼职,有出了力却拿不到钱的,也有还没出力就被骗去了钱的。厦门高校大三学生李振鹏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体验生活,今年暑假李振鹏留在了学校,准备找份兼职感受感受父母口中“赚钱的不易”。刚放假那会儿,他就在本地贴吧里发布了一则“求介绍暑期兼职”的帖子,很快就有人留言表示“包介绍高薪、轻松的工作”。这一下就抓住了李振鹏的眼球,“我马上给对方拨去电话,接电话那男的一口气就给我介绍了他们公司帮很多人找到好兼职的成功案例,我一听哪能不心动?”
隔天,李振鹏就照着对方给的地址,在马垅一带的写字楼里找到了这家公司,“那家中介门面很小,里面只有两个男的,但都很热情,他们询问了我的基本情况后,就要我交200块押金。”李振鹏刚开始是不乐意的,但对方一再说明,如果介绍的工作不满意,押金可退还给他,他也就交了。
可让李振鹏没想到的是,对方前后介绍的两份工作竟是客栈保洁和洗车工!“工资低不说,还累得要命,要找这种工作我还得交钱让他们介绍?”但当李振鹏怒气冲冲地找到中介要求退钱时,却反被斥责是其自己的原因,还遭到恐吓。“钱是要不回来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相信网上那些中介了!”李振鹏说,他这回算是花钱买教训,已经算幸运的了,因为“我听说,我们老家的2个同学上学期暑假外出找工作时,被骗进了传销组织,后来被洗脑了,自己也心甘情愿不走了,连大学也不念了,太可怕了!”
暑期打工先签劳动协议
大学生暑期打工受骗,这在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看来已是常事,但实际上,因此找到律师求助的学生却不多。据分析,学生打暑期工的性质不属于劳动关系,故不适用于劳动法,但学生与雇主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视工种、时间、岗位而有所不同。
对于在暑期期间外出兼职的大学生,律师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大学生务必找正规的单位打工,这可以参考该公司的知名度、诚信状况等,以减少被骗的可能性;
第二,在正式打工前,大学生应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好,问清是否有报酬,报酬多少,然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
第三,假若双方没有签订协议,事后如发生纠纷,可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到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采访及律师的介绍,导报记者总结了大学生暑期兼职打工遭遇的四大骗局,希望大学生们找工作时尽量多个心眼,远离骗局。
1.临时苦力。一些黑心公司利用部分大学生挣钱心切,故意将一些苦、脏、累、险的工作交给他们去做,又不签订合同,学生干完或干了一段时间想放弃,都领不到应有的报酬,此外,学生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等情况,也往往索赔无门。
2.拖欠工资。部分学生会被个人或流动服务的公司雇佣,讲好的是以月为单位领取工钱。但往往到了发工资的日子,雇主常找借口拖延,之后不了了之。
3.先交押金。这类骗局通常告诉求职者只需交一定的保证金即可马上上班。而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黑中介又各种推托而后石沉大海,或者草草介绍一份苦差事就撒手不管。
4.直销传销。学生本以销售人员名义应聘,但却被骗买下高额产品,之后公司再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并用高回扣做诱饵,一旦上当往往被骗一笔钱,甚至遭到人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