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到,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此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发各方热议。
“囿于现有的机制体制,我国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一直都难以进行兼职工作,因此也难通过自身知识来提升个人的收入水平。”
“部分高校对研究成果各自为政,限制本校教师到其他单位兼职。然而这样容易致使高校的学科发展被限制,尤其是需多部门多校合作的高端专业。同时其他高校也有高科技人才共享的需求。”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
“我们的收入一般包括两部分:基本工资和课时费,加起来一个月五六千元左右。自己博士毕业后入职高校近5年,收入基本没有变化过。每个月的收入除了交房贷和孩子的学费,所剩无几,所以有一些同事会到校外去兼职,贴补收入。”
——本市东北片某高校的讲师张霞(化名)表示,10万元确实是高校年轻教师年收入的“天花板”。
“青年教师从毕业留校到45岁期间,除了少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到副教授,一般都是讲师,月收入平均在6000-8000元,但是他们的生活成本并不低,除了房贷、养育孩子等成本,还有工作成本,比如买书,更新办公耗材等。青年教师是高校教一线的主力,肩负着育人树德的重任,不应在生活中承受太多后顾之忧,但有的青年教师因为收入太少,甚至都不敢要孩子。”
——复旦文科资深教授、复旦新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童兵
“今年3月,在线辅导老师王羽当月课程清单在网络上流传甚广。清单显示,共2617名学生购买了他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这名老师1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
——“在线辅导教师时薪逾一万八”的新闻曾引发了社会舆论的热烈讨论。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新事物出现了。例如前不久兴起的网络授课,很多老师通过网络讲课赚取的报酬远远高于一般的工资水平,让越来越多的老师对网络授课跃跃欲试。因为网络授课的时间相对较短,但是回报却要高得多,这就让人不得不担心,如果老师将这种网络授课当成本职,是否会导致正式工作的本末倒置。尤其是当低投入高回报的兼职工作出现的时候,老师的工作侧重点该如何把握将会显得格外重要,要不然,这种允许教师适度兼职的结果,可能会导致学校的教育质量的下滑,也有可能造成一些教师收入水平的两极分化严重,让一些教师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本职工作。”
——时评人刘颂寒
“谈及兼职,应对公益性兼职和经营性兼职有所区分,目前政策是鼓励前者,而更多人关心的可能是后者。比如,某北京高校教授受郊区某乡政府邀请去做法律普及讲座,适度收取了演讲费,这算是公益性兼职;他接受了当地某企业的邀请,为其商业行为提供智力支持,并获得了高额报酬,这就算是经营性兼职。但是,后者往往以不公开的方式存在,这正是兼职界限的含糊性所在。”
——中国青年报评论
“对于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来说,有两项制度最重要。其一,实行年薪制,以此保障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待遇,避免教育和科研的功利化,也减少利益因素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干扰。目前的基本工资加奖励加津贴的薪酬制度,要通过考核才能兑现薪酬,这导致教师和科研人员急功近利,教师和科研人员也会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如果逼迫教师以兼职的方式获得一定收入,显然难以体现知识价值。因此,应该在保障年薪的基础上,鼓励增加知识价值的兼职。其二,实行教育和学术同行评价,建立学术共同体,突破利益共同体。如果教育和学术是利益共同体,那任何出发点很好的政策,都可能被异化。如何做到‘适度’,是兼职兼薪在具体落实、推进过程中的关键。”
——教育专家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