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大学生通过各种形式做兼职。大学生小任也是如此,可令他郁闷的是,工资却被拖欠了大半年。小任家住阜城清河东路,就读合肥某大学。去年7月,他在学长的介绍下,一起前往阜阳市某健身游泳会所做兼职。
“我做的是救生员,一个月是1800元+提成。”小任说,当时他们一行5人在该游泳会所兼职。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一个月后,他们就先后从该游泳会所辞职。
按照双方的约定,当年8月15日理应结算工资,但该会所却一直拖欠。“当时,老板说得等到月底,但月底又没了消息。”小任说,就这样,他们的工资一直被拖欠着。“每次要工资,都说没钱,然后从月初推到月末。”他说,每到月末,会所的负责人闫某某就玩起“失联”。
今年3月末,小任等5人再次前往该会所要工资。闫某某给他们打了一份欠条:“今欠5个(名)员工工资,本人承诺于2017年4月10号结清……”该欠条中标明了小任等5人的工资数额,总计16200元。该欠条上加盖有公章,落款为闫某某,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可约定的时间已到,闫某某仍没有兑现承诺。
昨日,颍州晚报记者来到该会所,发现在入口处放有一张招聘公告,结尾处写有闫某某的联系电话。颍州晚报记者多次拨打闫某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他不在这里,我们不清楚他的去向,也联系不上他。”该会所前台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对此,颍州区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队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他们曾接到过小任等人的投诉。
“目前,法律对在校大学生利用暑期等时间务工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劳动部门没有监督管理的明确法律依据。我们联系了颍州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议他们寻求法律援助。”该工作人员提醒,对于准备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森表示,只要为公司工作,公司就应当支付工资,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小任等人握有欠条,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