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案例 :1日上午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大一学生小谢向本站咨询 ,他一个月前到龙城路大勤实业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做兼职 ,原本口头说好是底薪加提成 ,哪知最近公司提出要每天完成15件商品销售量才能拿到每天的薪水。2月28日他辛苦了将近10个小时 ,只卖出了一件商品 ,拿到2元。他的劳动权益是否遭到侵害 ?面对纷杂的社会,大学生兼职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
外出兼职很新潮
直到现在,外出兼职在众多大学生眼中都是一件比较新潮的事,在挣钱的同时,还能提前探一下社会的底,让自己在找工作面试时有底气。
走在广西科技大学(筹)、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一些校园的公告栏里,不难看到各类招聘大学生兼职的信息,在网络上搜索“柳州大学生兼职”字样,除各类人才招聘网外,还有一个专门为柳州大学生提供兼职信息的专业网站,实行会员制度,缴纳一些费用成为该网站会员后就能看到众多包括发传单、举广告牌、餐饮服务员等的兼职信息。对于部分违规的会员还在网站上实名批评。除此之外,为了缓解部分困难学生的生活负担,许多高校还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但往往是提供的岗位少,报名的学生多,甚至出现一个岗位有几十个人报名的现象。
广西科技大学(筹)医学院学生谢奕欣说,他们班里将近三分之二的同学有外出兼职的经历,一部分同学是因为家庭困难,还有一部分纯粹是想增加一些社会实践经历,这部分同学对于薪酬等方面的要求不高,即使有时候被雇主“坑”了,也就当作一次社会特殊经历一笑而过。
有效协议防被“坑 ”
人才交流中心大学生培训部相关负责人说,他不支持在校大学生外出兼职,应通过学校组织等途径寻找正规企业开展技能实践。大学生如果是兼职,相关企业当然应参照最新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来给劳动者计算报酬。
但兼职学生必须能够提供相关的有效协议,才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寻求帮助。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家宁说,在校大学生外出短期兼职多从事的是服务业,兼职的高峰期在节假日期间。从今年的投诉来看,都是大学生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只有口头约定,等到发生劳动纠纷时大学生不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 ;还有些企业钻了现行法律对大学生兼职等短期劳动没有明确规定的空子,在支付报酬时故意扣押酬劳。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说,大学生在外兼职的确不在《劳动法》的规定范围之内,因此大学生在外兼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这个教训值得吸取。但如果兼职大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了相关的民事协议,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可携带有效的劳动协议或者与该企业法人口头协议时的录音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