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很多行业的生意都非常不好,不仅没有让店家赏心悦目的营业额,更是连生意最冷淡期的营业额都达不到。这回不仅是店家吃了亏,店员也跟着吃亏,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山西太原,大学生小张投诉称,假期和同学到便利店打工,2月份工作12天,平均每天工作10多小时,到手工资仅111元。便利店督导回应,店面盘点时亏损5千多,员工要平摊这些损失,扣了她们每人570元,是她们之前没问清楚。
大学生小张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寒假放得早,自己从1月12日开始这份兼职工作,2月19号的时候发了1月12日至月底的工资,共十八天一共是1500多。而2月1日到2月12日的工资,银行卡里则只收到了100多的工资。刚开始几天小张和同学接连上了好几天的夜班,从下午直接上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因为这样严重影响了作息,节奏有些调整不过来。小张就和同学向老板申请了上一整天24小时,从下午2点到第二天下午2点,然后回家休息一天再接着上班。
而店长则回应,工资他们也是稀里糊涂,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做出来的工资情况。因为是临时工所以并没有和老板签劳动合同。即使是正式员工,也没有劳动合同。
便利店督导的回应是,因为店里面盘点亏损了五千多,店长承担二分之一,剩下的员工平摊亏损。这个是公司的制度,在应聘兼职的时候就应该询问清楚。
看到这个事件,网友们纷纷表示很愤怒,那是不是店家挣了多少钱也应该保证每个员工都能分到提成呢?即使加上了570元,12天也才600多元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一些吧!
也有网友说,盘点亏损应该是存货丢失吧,与经营亏损不一样。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在工作期间发生物品丢失,也有可能监守自盗,产生舞弊,我觉得应该按照相应责任进行赔偿,而不是直接扣掉学生兼职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