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某是A大学新生,大一学期暑假想要增加社会经验,看到B公司在招发传单的,遂与B公司协商并达成口头约定:张某为B公司在某广场发传单,时间为暑期2个月,每天报酬为80元。刚开始B公司在张某每天发完传单后当天就把报酬发给张某,并在发放报酬后要求张某在一式两份的收条上签字确认,第二联收条留给张某。在张某发了一个月传单之后,B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支付张某报酬,拖欠了5天报酬后,张某开始担心无法拿回报酬,与朋友交流后,朋友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说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有朋友说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张某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办呢?(案例来源于网络)
【风险点分析】
欠薪维权兼职欠薪劳动仲裁
律管家点评
01、张某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只适用于劳动关系,即单位与员工建立正式的用工关系。在本案中,张某系在校大学生,仅希望利用暑假闲散时间为B公司提供服务,双方并无建立长期劳动法律关系的意愿,因此双方成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非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因此张某不满足向B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02、张某亦无权提起劳动仲裁。我国劳动法规定,与公司建立了正式工作关系的劳动者的权益遭受公司的侵害时,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在本案中,张某与B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务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因此也不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欠付报酬的问题。
03、张某可以向B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催告其支付欠付报酬,若B公司不愿支付,应要求B公司出具欠付报酬的欠条。张某应在向B公司主张权利过程中做好证据采集,如录音、短信证据等,以备不时之需。若B公司不支付,也不愿出具欠付欠条的,张某可以停止发放传单以防止自己损害的扩大,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并在B公司仍不支付欠付报酬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支付欠付报酬。
04、为确保法院全额支持张某请求,张某应当注意保存以下证据:
①证明雇佣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据,例如与B公司商谈发传单事宜的全程录音等;
②B公司向张某发放报酬的收条;
③B公司欠付报酬的证据,如与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关于欠付报酬的事实聊天的录音、聊天记录、B公司出具的欠条等;
④张某向B公司催告、解除合同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05、大学生在暑期兼职遭遇欠薪时往往心存侥幸心理,觉得拖几天没有关系,拖到最后有时欠薪公司人去楼空。因此,大学生在兼职时一旦发生欠薪的情况就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可以通过与公司谈判、及时向公司催告等方式催促公司支付报酬,并要保存谈判或者催促的证据,如通过短信的形式询问公司负责人为什么欠薪、何时支付欠薪并保留相应聊天记录,千万不要拖延,在谈判过程或者催告过程应全程录音。在与公司约定合同时,尽量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全程录音。平时工作中注意留存证明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工作内容的证据以及支付报酬的证据等,才能充分保证自己权益的实现。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