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时,避开廉价劳动力的4点妙招
很多不法企业把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用于节约用工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除了工资以外、实习生就真的干了白干。实习生和劳动者一样,也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措施和途径。因此,顾丽菲律师建议学生要注意5点。
实习生要审慎挑选实习单位
虽说知名企业并不一定就很规范,但总体而言相对于那些闻所未闻的小企业来说可靠性更大些。至少不太会在发生争议时出现人去楼空的现象。而企业的招聘广告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招用实习生的心态。如果企业对于招聘的岗位描述大多着重于转为正式员工后的薪酬福利待遇如何优越,那么实习生就要多考虑下,该企业是否是以留用为幌子骗取廉价劳动力;另外,如果发现某些企业常年在招聘实习生,甚至于进入该企业实习后发现人手足够的情况下其仍在招聘实习生,就应当为自己当下付出的廉价劳动力的回报率打个问号。
尽量避免与中介机构签订实习协议
中介机构发布的招聘广告,通常在岗位需求量和选择范围也更大,在校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多次挫败之后,往往会转向中介机构。不过,与中介机构签订实习协议并被派往指定单位进行实习,一旦发生争议后仍是实习生与中介机构之间的问题,很难追诉到实习单位,这与劳动关系中的劳务派遣完全不同。甚者有些小规模的中介机构在从实习单位处领取到实习生的报酬后扣发工资,即使实习生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支付报酬的请求得到支持,也往往由于中介机构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赢了官司输了钱。
应当要求签订书面实习协议并进行全面约定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民事行为,发生争议时处理的主要依据就是双方间的约定。正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如果双方对于加班工资未做任何约定,那么实习生在主张加班工资时就处于不利地位。同样的,若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务报酬、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发生伤亡时的责任承担、合同的终止时间或解除方式等都未有明确约定的话,实习生在付出劳动成果后就很被动,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虽然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举证难度较大,故仍建议签订书面实习协议更为稳妥。若企业执意不肯,而实习生又确实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在可以搜集到如录音资料等能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证据的同时,实习生也不妨尝试去工作一下。
签订实习协议应告知学校为宜
在校生实习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进行保护,于是学校就成为其坚强后盾的不二之选。学校提供的实习单位通常都与学校保持着常期的合作关系,或者也会对实习单位的资质、规范程度等进行把关,故建议在校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优先考虑学校提供的实习单位,或许其待遇不如通过其他途径发布的招聘广告那么具有吸引力,但其安全系数很高,法律风险较小。
此外,即使是通过自主应聘的形式找到实习单位的,也不妨以学校可以提供学籍证明等客观有效的资料为由,向实习单位提出要求学校介入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并且,学校在参与的过程中,可能会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更多有关实习单位的资料,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在出现状况时给予学生更多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