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大概半年前的一天,晓芸来到公司上班,打开电脑后做的第一件事,照例是先看看自己的电子邮箱,结果就发现里面有一封部门经理退回来的邮件。
看着这封邮件,晓芸不由微微打了个愣,因为她有每天下班前清理自己邮箱的习惯,并不记得昨天曾给经理发过什么东西过去。等她带着几分疑惑,用鼠标把邮件点开,脑子里顿时“嗡”地一声,身子也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那封邮件是男友发给自己的,怎么会跑到经理的邮箱里呢?问题的关键是,邮件里面有两个人周末到玉渊潭游泳时拍的照片。
唯恐被别人觉察到自己的失态,她赶忙说服自己冷静下来,坐下去开始在心里分析:邮件是男友寄过来的,自己看都没看,自然不存在个人误操作发送给经理的可能;现在因为经理邮箱已满,自动产生了退信,那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性,便是公司的网管进行了某项特殊设置,凡是员工的邮件都要被转发一份给他的直接上级。
这个发现让晓芸不由浑身打了个冷战———这次好在是由于经理的邮箱已满,信被自动退了回来,那么以前呢?以前自己的邮箱里也是有很多个人邮件的呀。而且就算以前没什么事儿,如果系统的设置不作更改,今后自己的邮件还是随时都有可能被上级看到。
她整个上午都一直在琢磨这件事,一会儿觉得头皮发麻,一会儿又责怪自己是小题大做,思来想去的结果还是决定忍着算了。毕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通过三轮面试才找到目前这份工作,千万不能因小失大啊。再说了,这个设置肯定并不是针对自己一个人的,别人都能忍,自己作为一个公司的新人,就更没有什么发言权了。
从那以后,她在新浪上重新注册了一个邮箱,并且发邮件、打电话,通知和自己有联系的亲戚、同学和朋友:自己在公司的那个邮箱已经不能用了。
然而人做事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接下来的日子里,或是她漏掉了个别人没有通知到,或是对方疏忽大意,她公司的邮箱里仍旧不时会收到一些私人邮件,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她都是既气恼,又无可奈何。而那天如果与经理的目光相遇,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人如果心里藏了什么,总会在一定的时机和场合流露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公司组织去郊外旅游,到爬山的时候因为体力差异人就都散开了。那天晓芸本来心情挺好的,恰好遇到网管中心的小W.两人之前并不是很熟,但既然走到了一起,就一边爬一边随便聊天,结果晓芸就憋不住问起了邮件被监督的事儿。
“这很正常啊,新员工培训时应该和你讲过呀,公司有权力监督员工的私人邮件,你不能用公司的资源干自己的私事儿啊。”小W一副对此司空见惯的腔调。
一句话倒把晓芸说得脸红了起来,于是赶忙解释说:“我们这批员工招得比较少,没对我们进行专门的培训,所以我不清楚这个情况。”
事有凑巧的是,公司行政部门的领导正好从后面跟了上来,而且听到了她们这番对话,那人便不紧不慢地搭腔了:“这是在咱们公司工作的最基本常识,还需要给你们专门强调吗?既然来公司,就得适应公司的环境,这没什么可说的。”
晓芸压抑多日的郁闷不仅未能得到派遣,那人的傲慢态度更如同火上浇油,于是她一下子被激怒了,嘴上脱口而出:“什么最基本的常识,这实际上就是强加给员工的霸王条款,是不尊重员工的人格,说严肃了,是侵犯个人隐私权。”
连珠炮似的说完这些话,连晓芸自己都愣住了,人事部门的领导更是张口结舌,脸色也变得非常难看。过了好一会儿,才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好,好,你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啊。”
一个星期后,晓芸的案头,被放上了一张冰冷的离职通知书。
好在,晓芸很快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公司同样也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可以随时监督员工的邮件往来。只不过有了上一次的惨痛教训,晓芸已经学乖了,什么也没说就默默接受了。
但在她的心里,却一直有个疑问:这明显不合理的通用条款,难道不应当改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