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萧山)成立于2009年5月。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萧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萧政办发〔2009〕125号),从2009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
建立了萧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对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创业资金扶持和房租补贴,并负责做好大学生创业园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入园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努力把大学生创业园打造成孵化知识型产业和新经济业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养引进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
一、我区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是如何认定的?
答:根据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萧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09〕125号)文件,明确我区大学生创业对象范围为:
(一)本区生源的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和毕业后五年内的毕业生,于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本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毕业后五年内的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毕业的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于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本区注册公司制企业的。
(二)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我区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答:我区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大学生创办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持“萧山区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免除其工商注册、有关会计事务所验资和银行开户等费用,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两年内到位)。
(二)放宽大学生在萧创办企业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提交场地使用证明时,只需提交高校同意作为经营场地使用的证明,免提交房产证。经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允许“住宅商用”,注册电子商务、创意设计、软件开发、中介服务等污染微小的企业。
(三)申请项目无偿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
(四)申请房租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可申请入驻萧山国际创业中心、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经批准入驻的大学生创办企业,两年内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实际经营场地面积超出5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费用按萧山国际创业中心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萧山国际创业中心、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外租赁房屋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及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创业的,两年内由财政给予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0.8元/
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6元/平方米·天。
(五)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区政府(或经市、区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认可后,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三、减免会计事务所验资和银行开户等费用,是否有指定的机构?
答:有指定的机构。凭《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和杭州萧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到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和萧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各网点开设银行帐户,免除其相关手续费。
四、我区在提升大学生创业服务水平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区在提升大学生创业服务水平方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措施:
(一)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建立杭州市萧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并在萧山国际创业中心(二期)开设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负责做好大学生创业
园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提供产业引导、融资、信息交流、场地管理等服务。
(二)开通人事服务绿色通道。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上开辟大学生创业专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面、及时的资讯。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萧山人才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及发布招聘信息等。
五、办理大学生创业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办理《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学生证)、一寸照一张;
3.合伙人身份证。
六、如何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答:经萧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认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按要求向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由
服务中心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提出拟资助金额。项目无偿资助资金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
申报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审查:
1.萧山区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2.萧山区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3.萧山区大学生企业项目申报(无偿资助)一览表;4.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5.法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生证);
6.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8.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3-5份(附凭证清单);9.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书等(若无此项,可不提供)。